有時我很迷惘。

寫書評時,究竟是分析劇情多點的好,
還是抽象品評以防劇透的作法好些?

有些人品酒,如數家珍,絮絮地告訴人們:
這年的雨少了些,那季的葡萄甜些,地窖濕度多少,
木桶的材質對酒熟成的影響。

有些人說:
這支酒入口微酸帶點甘美,似剛脫稚氣的少女,
尾韻綿長有鹽分的礦味,細抿餘味辛辣卻不刺舌。

當日那嬌美的女子世故了,卻沒有悲憤得變了怨婦,
年分正好,熟成的酒香自有一分圓融,從從容容沁入你的味蕾。

(以上舉例純屬不嗜酒的外行人渴睡時的囈語,
啊但是,寧可在長輩聚餐的場合喝點威士忌,大約是還沒遇上好的紅酒)


有年夏天幾乎沒動筆寫故事,整日遊擊式地試評別人的文。
(彼時的我還不常寫讀書心得。)

大部分作者還只是國高中生,業餘作多少有需要改正之處,
捧過頭了,怕是會揠苗助長,要不違心地評論,就要掌握住褒貶的分際。

如一開始就披頭蓋臉批評下來,會讓人產生敵意,
接下來的話不一定聽得進去。

但先褒後貶的反差必定要讓人失望,
這個時候該~怎麼辦呢?

某種奇妙的流程就因應此需求誕生了。

第一步是細數文字情節精巧之處,第二步要掐中致命的缺點,
而第三步是關鍵,只要初具氣候的文,都會有所謂氛圍風格。

於是,收尾的步驟,就是濾去對白寫景等雜質,
只蒸餾出這篇文予我的直觀映像。

可能以畫作喻,盤上的美味,或是嗅覺變化萬千的召喚。
那年夏天將盡時我已練就一身爐火純青的唬爛本事,
連回頭檢視的自己都被唬得一愣一愣。

然真正愛得緊的那些書,卻常常超出我的能力,
總擔憂自己無法寫出精髓,有所偏頗有所誤判。

有陣子暗地裡發了豪語,想寫盡五感形式的書評。
但這樣不著邊際的寫法雖然有趣,卻不一定人人都有共鳴。

寫書評的目的,不僅在於自己品書的感觸,
亦在吸引未看過的人,使其能理解書中內容進而產生興趣。

近來養成先簡述劇情,解析言外之意,
再整體品評文風的習慣,似又走回了老路子。

***
忽然覺得書評和法學的三段論有異曲同工之妙,
敘必要的法條,解析爭點,再進行涵攝(類似代入方程式)。

如果這樣的心法能回饋到課業上,
創作學習兩不誤,想必是件美事。

不過終究只是我的奢望。

論法和評文,仍需對要論述的本體爛熟於心,
再長篇大論的敘述,若無細細咀嚼過的文本作為基礎,亦是空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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