臥了個大槽。

咱明明只是想在自己房間裡獨處,
不受干擾地對著萌圖傻笑,或是安靜的打字...

為什麼非得每次都和二黑來上一次生死鬥,
他才肯放棄打我電腦的主意!

我外出的時候他用得挺爽的,
我回來了他還像黏皮糖一樣巴在我的椅子上。

掀了兩次椅子他才肯滾下來,
輪我用時一直拉扯我的馬尾和搔我癢,還唱怪歌。

這死小鬼就是天生的潑皮無賴。
道理勸說完全對他無效!

「電腦?我想用所以就用啊!」

幹你大爺的...有夠靠北!

簡言之談判破裂的剎那,
事件性質徹底從姐弟吵架變成了鬥毆。

本來拿了本厚書,但是畢竟小打小鬧不是真的打算送他進醫院...
當盾牌不順手,書脊對拳頭又沒優勢。

既然不能全力施展,與其拿不順手的武器礙手礙腳,
還不如徒手上陣直接應對空門大開的二黑。

力氣不如二黑,關節技優勢也是四六開(我四他六...),
打擊系攻擊如果在要害上被打中傷害就會破錶,
一直用手腳格擋一下子就疲倦了而且手腳痠痛,很遺憾延長戰也對我不利。

後來完全變成把另一方推出門的角力。
門很可憐啊喂,二黑為了隨時能踹門進來早早砸壞了鎖,
進行房間內的防禦工事時雙方又鎮日的踹它壓它。

這回要不是我死撐著,沒讓腳趾或手腕被推到門縫裡,早給夾斷了。
有種為了獨處的空間總有一天要拼斷手腳的感覺...
二黑你是想幹掉姐姐霸佔電腦吧,好可怕的野心。

但是死了總比憋屈的活著好。這一架依舊非打不可。
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若為自由故,兩者皆可拋!

大不了我死了也不需要電腦了,讓二黑把我送他的生日禮物燒了送來,
就當物歸原主,我還沒看完凶宅筆記的續集怎麼甘心投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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