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物怪的座敷童子篇。

浮世繪般的畫風,表現手法讓人背脊發涼,
故事背後,待產的女子和妓女墮胎死去的孩子之間的情感,
卻讓人止不住的想哭。

途中因為那種黏稠的恐怖感而寫了停筆以來第一篇完成的故事。
其實才剛重新開工就寫重口的黑暗風有點風險。

很可能表現力不足而寫出自娛自樂的無聊鬼故事,
也很容易為恐怖而恐怖,像對菜餚的鮮味沒有自信而下重辣以掩蓋的廚師。

嘛,但是既然寫了,那總是比胡思亂想卻又一字不寫來得好。

有點意外的是,有就讀高中的文友說看了我的故事後不只是胃痛的程度,
已經是胃癌等級,說她以後可能不會想生小孩了。

怎麼勸都不太能挽救她的心理陰影,
感覺哭笑不得又隱約有點良心不安。

雖然我是知道無論正面或負面的文字都是會對人產生影響的,
而頻率越相近的人本來就容易互相影響。

不過無意中扭轉了別人三觀的感覺還是嚇了我一跳。
怎麼說呢,有種手上拿著真刀的動搖感。


其實我一直有自覺。
看似遵從道德的保守派,但我這個人意外的乖僻。
以至於露出真面目時總是被人斥為無情的怪胎。

與其說反社會不如說是反骨。

我不覺得傷害或殺死他人是正確的。

但對死亡,自小我便不忌諱。
直到被長輩訓斥得多了,才學會不向他人說這些謬論。


有時,與其讓人受苦不如解脫才是幸福。
沒有死,生命就沒有價值可言。

勉強去延長一段已經無法自力維持的生命,
在我看來是件很殘忍的事。

硬是裝出來的合群不可能成為真的。
說不定潛意識裡我正嘗試在故事中摧毀婚姻的價值觀,
對政府與家庭結構的信賴,甚至人類要生存下去需仰賴的其他法則。

大概我是個閒散外表下藏著叛逆和執拗的人。

然年紀越長反開始覺得叛逆並不是壞事。
畢竟太多時候,拒絕是種保護。

***

仔細想想,我的故事呈現的意象,
總是渾沌晦澀,好像不賣弄不諷刺會死一樣。

然而本性彆扭如我,即使如此反省了,恐怕也不會金盆洗手吧。
畢竟若是一味陳腔濫調地講述善與正義,反而歪曲了本心,失去樂趣。

是會邪道走到底,還是會隨著年紀增長,
學會和多數價值觀共存,都是未知數。

然而無論題材如何,心態必須要端正,才能負起文字產生的後果。

只要一點點情節的拿捏,有時傷害便不會這樣的大。
感官的刺激性,應放在對人的影響之後。

試著在故事裡導出能讓人相信希望的結論,
對他人和我自己都有著重要的意義。


我是個遊走在灰色沼澤的講述者。並不懼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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